"一方要离婚的有两种方式:
1、双方协商一致,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
离婚登记。
2、协商不成,可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