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今年3月底,我因病请假,与同事一起向县仲裁委员会申请加班费。我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薪和补充保险。(我已经工作了七年。我在今年4月提出申请,直到10月底才发出仲裁书。仲裁支持终止劳动关系,不支持双倍工资。)既然我已经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是否会在七年内支持双倍工资而不签署合同?它会支持劳动关系的持续发展吗?

2022-07-17 12:5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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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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