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子已经买了,钥匙还没拿。收取物业费合理吗?

2022-07-17 17:31:0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而且得到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物业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则物业公司还是有权要求出租人付款的。也就是说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的约定,必须要得到物业公司的确认
  • 一般来说,业主虽然还未收房,但前期物业服务工作事实上已经展开,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也已经生效,而有关业主空置房物业费收取标准一般会在前期物业服务协议中予以体现
  • 业主维权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行政途径,业主可向当地政府的建设行政部门、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会、质量监督部门反映。   
    (二)、法律途径。1.对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2、对开发商、物业管理公司提起民事上的违约或侵权之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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