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款数百万做生意,然后赔钱,另一方不参与业务,债务是共同债务

离婚
2022-07-17 18:31: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以个人名义所欠债务是否是夫妻共同债务,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判断,如果所欠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则属于共同债务
  • 在婚姻当中,一方仅以自身名义借钱,其实并不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有时候也可能是借款人的个人债务。
    1、原则上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为婚后夫妻共同生活的产生的债务。
    2、特定情况下可认定为个人债务,只要夫妻的另一方能够证明存在该事实。包括债权人和债务人已经约定为个人债务的、债权人于债务发生时知道夫妻已经约定财产分别所有的
  •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