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把汽车借给无驾驶证的人开,被交警查到,没有出交通事故,会怎么处罚,会扣吊销驾驶吗

2019-04-06 02:04:0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 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主要包括:  
    (1)当事人的姓名、地址,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的姓名、当事人的长住地址。  
    (2)当事人的违法事实,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事实。  
    (3)处罚依据,指对当事人处罚所要使用的具体法律、法规条款。  
    (4)处罚内容,指对违反道路安全的当事人所要进行的何种类处罚的内容。  
    (5)时间,指当事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后处罚时的时间。  
    (6)地点,指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时的开据地。  
    (7)处罚机关名称,指对违反道路法律、法规的当事人实施处罚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名称。  
    (8)签名或者盖章,指对当事人实施处罚的执行公安交通警察签名或者盖章。  以上是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法定事项,必须全部具备。
  • 依据侵权责任法,借用人借用他人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借用人应当自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出借人不承担责任。  但是车主在以下情况下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机动车出借人即车主的具体过错的情况可分为:其一,出借人明知借用人没有驾驶资格,不具备驾驶技能而借用车辆,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如果借用人故意隐瞒没有驾驶资格,出借人应当发现而没有发现的,应当在其过失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其二,如果出借人明知出借的机动车存在故障或某些隐患,事先没有向借用人说明情况,故意隐瞒机动车瑕疵真实情况而造成损害的,出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出借人向借用人告知了车辆存在的故障或隐患的真实情况,借用人执意要求借用而造成损害结果发生的,出借人应对赔偿承担相应的过错责任。
      《侵权责任法》第49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交通事故出人命的处罚。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