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1969年生,2009在一家私企工作,交了社保。2014年因企业停产减员后到现在没交给中断了。我现在想接着交。但我家人建议我等我到退休的时候再补交,也可领取养老金。可以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4-06 02:22:4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养老保险金是指职工因在一个企业工作到一定年限,不愿继续任职或因年老体衰、工残事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企业为保证其老有所养而付给的年金或一次付清所得金。其来源是由职工所在企业以及职工在职时按一定比例共同交纳的,并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社会保险与专门机构管理。
      领取新农保养老金要具备以下条件:  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本省户籍的农村居民,符合领取养老金条件的,可按月领取养老金。本办法实施前,已经领取原新农保养老金的55—60周岁女性,仍按原待遇标准继续领取,年满60周岁后按本办法确定的标准领取。
      本办法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不用缴费,可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距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可按年缴费,并允许补缴,累计缴费不超过15年。
  •   最后,要是想要按规定领取养老保险金的话,那么需要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并且需要缴满十五年的社保,接着才可以依法领取养老金。当然,因为现在有许多公司不肯负担员工的社保,一旦到法定退休年龄可能就无法申请养老金严重损害劳动者的权益,这个时候员工可以及时要求补缴。
  •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三)》(法释〔2010〕12号)第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没有缴纳养老保险导致职工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的,人民法院应予以受理,但是用人单位已经终止违法行为5年,已经超过诉讼时效。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条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在2年内未被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发现,也未被举报、投诉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查处。前款规定的期限,自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养老保险可以补交。养老保险最低交纳年限为180个月即15年时间,可以多交,到时就可以多领取。快退休时,若保险未缴满法律规定的最低年限15年,可以一次性补交满不足15年的那部分钱,还是可以享受退休职工的养老金。
    同时,养老保险可以累计计算交纳年限,即断断续续交纳是允许的。医疗保险至少需要交纳25/30年,达到退休年龄就可以申请享受养老金待遇和医疗报销。我想你就社区养老金能补交吗这个问题已经了解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