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去年,我为我的一个亲戚用房产证帮他借了十万元利钱,今年到期了,债主找上门要我还钱,如果不还,就将我的房子处理掉,但是借款人于去年借到钱后不久失踪了,我该怎么办,谢谢

其它
2019-04-06 04:57: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担保人不能仅仅为人的担保,在一笔债务中承担担保则需对该笔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借款人未失踪,优先执行借款人财产,不会先冻结担保人房产。n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这里的债权人既是主债的债权人。
    n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称为保证债务,也有人称保证责任。n
  • 房产证可以进行出借,但是出借房产证一定要做好风险的防范。
  • 《婚姻法》第19条第第三款规定:“夫妻
    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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