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因有急事所以2月2日旷工离职,公司说旷一罚三扣我九天工资,人事制度是说旷工三天自动离职的,但是公司现在想从我旷工当天开始,一直扣到我工资没有为止,而且2月15号也没有给我发工资,一直压着,我该怎么办???我在北京海淀黄庄地铁站附近工作。

2018-07-31 13:21: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克扣劳动者工资,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劳动法》关于仲裁时效规定于第八十二条: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劳动合同法》第30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法》第91条: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可以看出,无故拖欠职工工资,资方要支付拖欠工资、补偿金(25%拖欠工资额),必要时还要支付赔偿金(但要以造成实际损害为前提)
  •  职工因旷工被用人单位开除的,用户单位仍应该按照职工的实际工作时间和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结算工资。
      如果用人单位不支付工资的,职工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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