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想问一问。我的朋友在建筑工地工作,没有人可以介绍。我朋友介绍了一个。他早上做得很好,下午摔倒了。我的朋友也工作,不是承包人,只是个介绍人。我朋友有法律责任吗?

2022-07-18 15:45:57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因为第三人造成的受伤情况,则需要第三人或者劳务工作方承担。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二条 个人之间形成劳务关系,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接受劳务一方承担侵权责任后,可以向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提供劳务一方追偿。
    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 提供劳务期间,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提供劳务一方损害的,提供劳务一方有权请求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也有权请求接受劳务一方给予补偿。
    接受劳务一方补偿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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