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8年7月,两名客户和旅游团来到我公司购买商品,总价9360元。两人预付了200元定金,并与导游协商将货物带走。导游负责收取9160元的费用。由于客户生病,余额9160元未收回。三个多月后,导游终于收到了客户的余额9160元。后来,导游因与公司领导发生冲突而拖欠款项,公司因未能及时收回款项而处罚我1000元。我只是个薪水微薄的小职员。我该怎么办?

2022-07-18 18:4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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