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的婚姻法规定,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在离婚时属于婚前财产。它需要正义吗?如果另一方的名字是婚后加上的,离婚时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2022-07-19 07:37: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婚姻法婚后加名后一般是属于共同财产的。《婚姻法》第十九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 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不属于共同财产。《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等等
  • 婚前房产的认定标准为:
    1、婚前以自己的名义出资买房,另一方未出资的属于出资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双方都有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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