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个问题。我婚前买的房子是以我的名义买的,但我娶了我后来的妻子。以前的房子已经租了。房租算婚后的共同财产吗?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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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婚前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
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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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买的房子在婚后能否算共同财产,需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如果房屋的
买卖合同是在一方婚前就已经签订完毕的,而且使用其个人财产支付了首付款,并申请了银行贷款的,婚后这套房屋登记在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那么这套房屋就属于个人婚前财产,尚未归还的贷款也属于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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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房产的认定标准为:
1、婚前以自己的名义出资买房,另一方未出资的属于出资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双方都有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
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
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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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