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了6个月后,公司想和我解除劳动合同。公司的影响是什么?公司应该赔偿我吗?社保局能拿到失业救济金吗?

2022-07-19 12:08:5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用人单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其补偿标准是: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若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其标准是: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 劳动者因以下原因强行解除劳动合同,是不需要给工作做出赔偿的。《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等等
  • 失业保险待遇是指参加失业保险的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时,由失业保险基金提供的、以现金为基本形式的各种帮助。失业保险待遇主要包括失业救济、失业救助和补充失业津贴等。
    具体情况建议咨询当地社保局。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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