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无缘无故被人故意打在门口。未实现轻伤不属于故意伤害罪

刑事辩护
2022-07-19 12:4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司法实务中,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可以构成故意伤害罪,我国刑法上的人身损害分为重伤、轻伤、轻微伤。重伤、轻伤又分别有一二级之分,比如鼻骨两处以上骨折同样属于轻伤二级的标准
  • 您好,建议报警,交由公安处理
  • 符合犯罪主体要件的行为人,在伤害故意支配下实施了伤害行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达到轻伤程度的,即可认定为故意伤害罪的既遂。故意伤害造成重伤的,包含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明显只具有轻伤的故意,但过失造成重伤;二是行为人明显具有重伤的故意,客观上也造成了重伤。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是典型的结果加重犯。故意伤害没有致人死亡的,不得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死的未遂犯,如果主观上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故意,应当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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