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一套二手房,并向房地产经纪人支付1万元押金。只开一张写有“雅尔5#2042房押金”字样的收据。我现在不想买房子。我能退还押金吗?

2022-07-20 09:36: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押金条丢失的,并不会改变交付押金的事实,在对方退押金时,只要向对方出具一份原押金条作废的声明或证明就可以的。但是,如果对方因此而不承认曾经收到你的押金,而你又不能提供押金条,或有其它证据可以证明你曾经交付押金的,则你要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是无法要求退押金的了
  • 只有收据的诚意金不一定可以退。诚意金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违约金、定金、订金,没有这个法律术语,至于能否退回,可以争取。诚意金不具有合同效力及法律保护的性质。我们还需要了解到在购房时如果收取的是诚意金,违约方除了无须承担违约责任之外,还可以要求收取诚意金一方退还因此产生的孳息,如果当事人之间未达成交易这个诚意金是无条件的退还给付款方
  • 押金是定金的话,不能退;押金是订金的话,必须退。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