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超市偷了两次。第一次我偷了价值超过十元的东西,第二次我偷了价值超过七十元的东西。超市说如果我偷了它,我将被罚款10元,我将支付600元的罚款。合法吗?

刑事辩护
2022-07-20 15:12:04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是应给予行政处罚的必备条件。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一般是由行政相对人的主观过错、实施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过程及其危害后果三个方面构成的。
    首先,行政相对人的主观过错分为两种:一是故意。二是过失。无论是故意的,还是过失的,都可以给予行政处罚。第二,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分为作为和不作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相对人实施了作为的事实主要有:实施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手段或方式、违法行为的结果。
    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行政相对人实施不作为的事实主要有:行政相对人应履行其法定的义务其未履行。第三,一般情况下,行政相对人实施了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就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