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来自江苏省泰兴市。我被养父母收养了好几个月了。24岁时,我因家庭原因与养母分居。我的养父已经去世好几年了。现在我30岁了。我养母的房子被拆除了,我的户籍仍在他家。如果我拆除,我是否有义务和权利获得拆除补偿,有什么补偿?我的左手又残疾了。

2022-07-20 15:31: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根据当地拆迁政策而定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报警处理
  • 房子被拆迁安置补偿的方式有:
    1、货币补偿:货币补偿是通过不同的法定依据由专业的评估机构对被拆迁房屋进行专业的估价,生成有据可循的多远组成的补偿金额。
    2、产权置换:产权置换也被称作产权调换,根据评估方法不同,有两种置换方式。 产权置换分为两种形式:异地安置和回迁安置。
    3、两者相结合的补偿方式:这种补偿方式就是指既给货币补偿又给产权置换。 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