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根据离婚协议,两个孩子属于该女子,所欠债务属于该男子。离婚后,该妇女和孩子的户口被分开。后来,两人再婚,但他们不得不在一个月内再次离婚。原始协议仍然有效吗?

离婚
2022-07-20 18:01: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婚姻法司法解释
    (二)第8条第1款规定:“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当事人因离婚就财产分割达成的协议,对男女双方具有约束力。”夫妻离婚时就共同财产达成的分割协议,只要不存在违反法律规定,不侵犯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均应认定为有效
  • 复婚是指已离婚的男女双方自愿恢复夫妻关系,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重新确立婚姻关系的行为。复婚后,夫妻双方的财产,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如条件允许)可对该协议进行公证,以确保双方不会对财产的归属发生争议
  • 离婚后签订的离婚协议书,如果是双方是自愿签订,可以视为离婚补充协议,应依据其内容来判定其效力。
    1、如果补充协议是针对小孩抚养费、财产分割等方面的,则属于双方行使对自己的民事权利的处分权,并不违反法律规定,是有效的。
    2、如果补充协议的内容是关于婚姻状况的约定,即双方虽然经法定程序办理了离婚,但又在事后签订补充协议,约定双方实际不离婚,仍然是“夫妻”关系的,也就是所谓的假离婚,则该补充协议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