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夫妻同居一段时间并有子女,且子女在5岁时登记结婚,那么在夫妻同居期间,即从同居到结婚登记前,所获得的财产是否视为共同财产?

2022-07-20 19:12: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按照法律规定,分居期间双方的婚姻关系还没有解除,所以,原则上,在分居期间双方所获得取得的收入和财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实践中,如果没有考虑到夫妻财产关系在分居期间的特殊性,这对分居期间夫妻的个人财产保护也非常不利

  • 1、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如同居期间为实现共同生活目的,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同居双方的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2、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虽登记在一方名下,但双方对财产的取得均有贡献,对该财产应认定为双方共同所有。另一方要求分割的,应根据照顾妇女、儿童的原则,结合财产的实际情况予以合理分配。
    3、同居期间,由其中一方带来的财产,如“陪嫁”、“彩礼”等,在解除同居关系时,另一方应将该部分财产返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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