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家乡秀英大高速公路占用耕地,但我父亲的户口已经被拆迁,并购买了社会保险。我弟弟也搬家了,因为他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子。他的母亲因病去世。他们的承包地已被耕种,尚未退还。我能得到土地补偿吗?
-
征收土地补偿款,补偿款包括:
1、土地补偿费;
2、青苗补偿费;
3、 附着物补偿费;
4、安置补助费
-
家庭成员死亡后,其民事主体资格已经丧失,不能对承包的土地进行管理和使用,已经不是土地承包经营主体中农户的成员,所以其不能再对土地享有
土地承包经营权,土地
征用补偿款也就不能成为其个人的遗产
-
村里修路占用土地也应该有补偿,其补偿标准与国家征用土地的补偿标准是一样的。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土地权属证书到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征地补偿登记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