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青岛的一个建筑工地承包了一些工作,没有和甲方签订合同。现在就要完工了。甲方就是不给钱。我该怎么办?

2022-07-21 03:42:3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签订以后,对方不履行就属于违约,应当要求对方履行,并要求支付违约金。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通常情况下发包人都会与承包人签订施工合同后才会通知施工人进场施工,但是现实生活中也有很多没有签订施工合同就要求承包人进场施工的,这种情况可能涉嫌违法,引发纠纷

  • 一、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有工会的单位,可首先向工会反映情况,通过工会与用工方进行交涉;若单位还没有成立工会组织,也可直接向用工方提出协商要求;被拖欠工资的工人还可联合起来,向用工方提出集体协商要求,给他们施加压力。出于双方利益最大化的目的,与老板谈谈心。
    二、采用行政解决方法:可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随着讨薪问题日益受到重视,各地劳动局基本都有专门处理该类投诉的部门。
    三、委托律师进行追讨:即通过律师进行调解,调解不果可申请劳动仲裁;若对仲裁不满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案件的审理由仲裁委员会指派仲裁员或仲裁庭具体执行,也可提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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