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个再婚的人,他之前有一个女儿,我们现在也有一个女儿,可以再生育一个法律允许的孩子吗育一个法律允许的孩子吗?你好,我是个再婚的人,他之前有一个女儿,我们现在也有一个女儿,可以再生育一个法律允许的孩子吗?
-
在什么情况下城镇居民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或者一方为少数民族的;
(二)夫妻双方均年满三十周岁,经县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鉴定患不孕症,依法
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
(三)第一个子女经吴忠市病残儿童医学。鉴定组鉴定为非遗传性或者可以避免的遗传性残疾儿,适宜再生育的;
(四)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
(五)夫妻一方为归国华侨或者从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来本县定居的;
(六)男方连续从事井下采掘工作五年以上,并继续从事井下采掘作业的。 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夫妻,可向居住地
计划生育办公室书面申请,经审查核实,报县计划生育局批准后,可以再生育一个子女。居民或一方为城镇居民,另一方为农民的,只能生育一个子女。
-
夫妻双方如果可以就
离婚时的财产进行协商达成合意,可以通过协议已离婚,不能达成合意,可以打法院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同时要求法院对
夫妻共同财产划分进行判决。夫妻双方离婚后,又再婚的,其二婚生育的条件如下:
1、再婚夫妇双方都不曾有过孩子的。
可以生育孩子。
2、再婚夫妇双方有一方不曾有过孩子的。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 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
(二)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 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三)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四)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 生育的;
(五)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六)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七)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 孩的。 第二十三条 除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外,女方为农村居民的夫妻,符合 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一)一方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二)只生育一个孩子,男方的其他兄弟均无生育条件的;
(三)男方到无兄弟的女方落户并赡养女方父母,只有一个女孩的(本项 规定只适用于女方姐妹中一人);
(四)男方无兄弟且只有一个姐姐或者妹妹,只有一个女孩的;
(五)双方定居在人均土地五亩以上(以村计算)的沿海垦区,只有一个 女孩的;
(六)一方以海洋捕捞为业五年以上,现仍从事海洋捕捞业,只有一个女 孩的。
-
再婚夫妻可要求再生育的条件有:
(一)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含依法收养,下同)两个以内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
(二)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者离婚协议确定未成年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
(三)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各生育一个子女,新组合家庭只有一个子女但该子女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