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房产婚后变更(如拆迁)是否仍属于婚前个人财产

2022-07-21 11:12:1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方因婚前房屋拆迁所得的补偿,无论是房屋补偿还是货币补偿,都应属个人财产。根据《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等
  • 婚前买房拆迁后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由一方出资所购买的房屋不会因为拆迁而改变其性质,仍旧属于一方个人财产,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婚前房产的认定标准为:
    1、婚前以自己的名义出资买房,另一方未出资的属于出资方婚前个人财产。
    2、婚前双方都有出资,但以一方名义购买房屋,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出资的一方无法举证证明出资是因双方达成婚后共同居住的目的,法院一般会认定为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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