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刚来这家餐馆工作了12天。我辞职了。她告诉我,3天内没钱,10天以上就发上海基本工资!但是我每天有十几个小时的考勤记录,我想离开她说要正常辞职一个月我该怎么办

2022-07-21 12:10:4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正常情况下应该是有的,但不确定你进公司的时候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不论是否有试用期,工资都应该正常支付,可以按天计算。如果没有合同,根据新劳动合同法第七条之规定,你们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合同关系
  • 辞职需要提前,但分情况如下。
    1、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等
  •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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