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再婚了。这个男人和我每个人都有一个女孩。我有一处房产。婚后我的财产还会属于我吗?一百年后,这片土地将如何分配?我该怎么做才能让这房子归我女儿所有?(我不想在婚前把所有权转让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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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共同出资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属于
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后应当均等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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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婚的房产是一方的婚前财产,当他去世之后,一样会进入
继承程序,如果他没有立下遗嘱指定
继承人,那么作为继子女,享有的
继承权与亲生子女并无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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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分割,协商不成的一方,可以起诉请求法院进行分割。 如果属于婚前财产的,离婚后原则上仍归个人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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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