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请问一下。机动车与非机动车的责任问题。。上个星期六。我妻子开车至一路口。路口上显示左转弯绿灯亮起。而前方没有左转车辆。。我车在穿过人行道时一辆非机动车从我车右方穿出。非机动车车头与我车右前侧发生碰撞。非机动车驾驶人左腿粉碎性骨折。请问这种情况。我们要付多少责任?(注。我车到达路口时。绿灯时间还有10秒左右。而且直行车辆挡住了我车观察右侧人行道视线。)伤者住院了。明天要做手术。。我已经帮他们先交了一万元。现在事故责任书还没出来。请问我现在有责任要分担这个手术费用吗?我的车是全保。保险公司的赔偿是怎么算?求详细解答

2019-04-06 14:10:5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交通事故,事发之后十日内应当制作事故责任认定书。因为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 保险公司理赔的一般正常流程为:
    1.报案(在寿险中大多数情况报案不是必须的)
    2.保险公司核实、查看(财险和寿险的具体方法会有一定区别)
    3.递交理赔资料
    4.保险公司核赔审核并按照保险责任计算赔付金额(大额理赔与可疑理赔需要再次查验)
    5.下发理赔通知书(或赔付或拒赔)
    6.结案
  • 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领取了保险金后,仍有权向侵害人要求全部赔偿。我国《保险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身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得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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