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现在有个问题要问。由于公司一直拖欠工资,我于本月6日向公司提交了辞职报告,但领导没有批准。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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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
合同。由此,劳动者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提出辞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同意,到期
劳动关系即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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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可以直接离职,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已经违反了《劳动法》规定。《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
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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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在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要先和用人单位协商,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可以通过以下法律途径来解决:
(1)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
(2)向当地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3)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注意,收集相关
证据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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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