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律师。嗯,暑假期间我在琼山区的一家健身房工作。我的工作是发传单,请路人打个电话。我是7月4日来上班的。他说这份工作有10天的培训期。老板说如果工作少于一个月,10天的工资就不算了。他们从7月5日到8月4日上午为我开门。7月份有31人。我工作了29天,加上早上4点,他们在4号给我开门的那天我算了一个月了吗?他数工资的时候已经有一个月没数了。我被骗了吗?在上班的第30天营业一个月是否合法?我能抱怨他们吗

2022-07-22 09:09: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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