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对不起,夫妻双方同意在共同生活期间承担债务。离婚后,妻子再也不必忍受了吗?

离婚
2022-07-22 10:11: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夫妻一方欠下的债务,如果债权人证明是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是属于共同债务,另一方应当承担清偿责任。夫妻“共同偿还”的责任是连带的清偿责任,因此在承担责任的方式上,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另一方负有连带的清偿责任
  • 你好,如果是共同债务,那么双方都有义务偿还。离婚时,双方可以对债务问题进行协商的,可以约定由一人承担
  •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1)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2)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离婚时通常不能发现隐藏的债务,故此在离婚手续办理结束之后,债权人要求夫妻任何一方履行该没有约定的债务时,可以签署离婚债务类型的补偿协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