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朋友把他们公司的公款借给我一年多了,现在他已经还了。金额为50000美元。是否构成挪用公款罪?我现在很担心他。

刑事辩护
2022-07-22 15:54: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法人借款是否属于挪用,要看该笔资金的实际用途。如果该笔借款,确实用于公司业务,而且借款没有及时还上,是因为发票没有及时报账,获其他合理原因,资金并没有为其个人使用,或者转借,则此种情况不构成挪用资金。
    如果借款只是一个名义,并未用于公司业务,则属于典型的挪用资金罪
  • 单位工作人员挪用本单位资金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进行营利活动或非法活动的,构成挪用资金罪。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或者超过三个月未归还,数额在五万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第一款的“数额较大”
  • 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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