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作为一名长期工人进入工厂,但我已经工作了一个月,想辞职。如果他不同意并付我钱,我该怎么办

2022-07-23 06:26:5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需要单位的同意。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等
  • 可以提前一个月递交辞职报告,到期后可自行离开,如用人单位拒不付工资可申请劳动仲裁。或公司存在《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情形这种情况是不需要领导批准的,只要书面通知到位即可,时间到就可以离开,公司要结算工作、不能以此为由扣工资
  • 劳动者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