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现在再婚了,有一个女人需要抚养.前妻因病去世.今年七岁还有一个儿子.母亲生前留有十几万存款,我一分钱都没拿到,交给爷爷管理.现在爷爷要求把孙子留在身边,我支付抚养费是合理的吗?如果我留在身边,我还需要支付抚养费吗?.标准是多少

离婚
2022-07-23 06:36: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抚养费的标准有如下规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确定。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 如果前夫是有抚养权的一方,抚养权的一方去世后就可以不再支付抚养费,但是孩子可以从去世的一方中得到一部分的死亡赔偿金或者遗产,但是前妻并不具有这种权利。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必须支付抚养费
  • 夫妻有一个孩子的,离婚时,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关于子女扶养费,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协商不成时,可由法院判决,无论是协商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是父母双方的实际承担能力;三是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一般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