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投保一份X寿的,XX无忧两全险,现在被保人身故,但是保险公司拒绝理赔,XX无忧里面还有2项其他的保险,分别是:X寿附加XX无忧提前给富重大疾病保险,XX无忧长期意外伤害保险,被保险人是意外身故,这个是应该怎么理赔呢?

保险赔偿
2019-04-06 16:20:0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意外伤害保险的责任是保险人因意外伤害所致的死亡和残废,不负责疾病所致的死亡。  只要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的事件发生在保险期内,而且自遭受意外伤害之日起的一定时期内(责任期限内,如90天、180天等)造成死亡残废的后果,保险人就要承担保险责任,给付保险金。  
    1.被保险人遭受了意外伤害;
    (1)意外伤害是死亡、残废的直接原因。  
    (2)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近因。  
    (3)意外伤害是死亡或残废的诱因。  当意外伤害是被保险人死亡、残废的诱因时,保险人不是按照保险金额和被保险人的最终后果给付保险金,而是比照身体健康遭受这种意外伤害会造成何种后果给付保险金。
  • 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可以向被保险人支付,根据交通事故的赔偿责任也可以直接向受害人或者受害人家属支付。受害人家属只要能够提交出相应的证明资料(包括事故证明、责任划分的依据以及其具有继承权的家属的身份证明)就可以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意外伤害保险(Accident Injury Insurance )是以意外伤害而致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1. 伤害
    伤害亦称损伤,是指被保险人的身体受到侵害的客观事实,由致害物、侵害对象、侵害事实三个要素构成。
    2. 意外
    意外是就被保险人的主观状态而言。
    (1)被保险人事先没有预见到伤害的发生,可理解为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事先所不能预见或无法预见的。或者伤害的发生是被保险人事先能够预见到的,但由于被保险人的疏忽而没有预见到。 [1]
    (2)伤害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
    3. 意外伤害的构成
    意外伤害的构成包括意外和伤害两个必要条件。
  • 第一,需要医院确诊。确诊即被保险人感到身体状况有重大疾病的征兆时,一般都会先到保险公司指定的医院进行求诊;在求诊过程中,医院会对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进行诊断,得出被保险人是否患有重大疾病以及具体是哪种重疾的结论。
    医院的确诊都会有确诊书,而确诊书是重疾险理赔的重要依据。  第二,及时报案。被保险人确诊为重大疾病后,需要核对保单,看是否属于保单中所载明的重大疾病。一般情况下,重大疾病基本包含在被保险人所投保的保险中。
    接下来,被保险人要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住院前或住院后报案都可以。保险公司接到报案以后,就会启动理赔程序,进行理赔。  第三,备齐理赔资料。慧择保险网专家提醒,重疾险理赔一般需要以下材料:一是诊断证明书、门诊病历、出院小结、住院小结,在多个医院就诊需同时提供多个医院的诊断证明;二是医疗费用收据、住院费用收据和住院费用明细清单;三是病理、化验、影像、心电图等检查报告,这些报告需加盖医疗机构的有效签章。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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