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出借給他人70万,借款人以房产抵押,借款合同怎样拟写有效。

其它
2019-04-06 16:45: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原则上作为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如果能够证实借款未经另一方同意,且并非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可以不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如果女方能够举证证实符合上述两个条件,可以不承担还款责任。
    2、由于房屋时婚后取得,即使产权证上只登记了一方的名字,仍然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抵押有效,则取得房产所有权一方应承担抵押还款责任。在抵押债权人没有同意的情况下,房屋是不能出售的。女方可以考虑争取房屋权利,并给予男方相应的现金补偿。
  • 借款抵押合同属于主从合同关系,借款合同为主合同,抵押合同为从合同。  主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不以他种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独立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指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同中,必须以主合同的成立为条件而存在的合同。
    从合同是一种非独立性合同,对主合同具有成立方面的依赖性,是具有附属或依附意义的合同。在借款抵押合同中,借款合同属于主合同,抵押合同属于从合同。  主从合同存在如下关系:主合同有效,从合同不一定有效;主合同无效,从合同必无效。
  • 抵押是一种担保方式,先借贷后办权证抵押的,只要该抵押是为之前的借贷而设立的并且该抵押本身符合法律规定,抵押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十三条 本法所称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本法第三十四条所列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本法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 1,房子抵押,应该签订抵押合同,并办理抵押登记。不登记的抵押权不成立。
    抵押登记的作用主要是防止他把房子卖了。
    2,抵押给你,不等于不还钱,你就可以取得房子的所有权。
    抵押权,取得的是该房子的优先受偿权。即,他还不了钱,你可以行使抵押权,房子卖了,优先受偿。
    比如欠你100万,房子卖150万,多出的50万还是他的,你只能得到欠你的100万。
    要是欠你100万,房子买了50万,那么着50万还给你,他还欠你50万。
    3,流押是无效的,即,抵押个物给你,不还钱,物就归你,这样的约定无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