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现在工厂要搬家了。主管说辞职应该按照现在的工资来解决。如果你想要赔偿,只能按每月2000元计算。这合法吗。要求赔偿工作2年的费用。这是两个月工资的补偿吗?

2022-07-23 10:32:3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所谓“劳动者主动辞职”,指的就是这种情况。此时用人单位是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的。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 员工正常与用人单位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赔偿。但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书面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后可以立即走人不需要用人单位的批准,并可以要求支付剩余的工资及经济补偿金(每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及办理离职手续等
  • 因降工资导致劳动者被迫辞职的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用人单位有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违法损害劳动者权益等情形之一,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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