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签订合同时,买方只对卖方的合同进行限制,对自己没有任何限制。即使他长时间不支付货款,他也必须提供货物,否则他必须赔偿因缺乏材料而停产造成的损失。他半年来欠我们100多万,要我们供货。如果他们不供应,他们数百万的损失就不足以补偿。这项霸王条款有效吗?我们该怎么办?

2022-07-23 14:48: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二条第五项规定,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方式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既不能通过协商达成补充协议,又不能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按照标的物性质决定的方式或者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
  • 合同没有订立但一方因此遭受损失,一定条件下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合同法》第42条规定,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1)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2)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3)有其他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行为
  •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标的物的交付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时,首先当事人可以协商达成补充协议;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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