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女儿一直随我生活,但抚养权是她爸爸的,现在要上初中了,想把小孩抚养权变更给我,她爸爸也同意了,但人没办法回去办理,如果我们写协议委托律师可以办理吗?

2019-04-06 17:55:1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1.双方以后协议变更某些抚养权能,只要不侵害孩子利益就行,协议是有效的;
    2.协议虽然是有效的,但法律也并不能解决所有的事情,特别是涉及人身权的内容,所以一旦发生纠纷双方还是应尽力通过沟通协商解决.
    3.委托书和协议书,只要是你们双方意思表示的反映,只要不违反法律及侵害小孩的权益,是有效的.是否能接受那要看您自己的意愿了.
  • 一 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支持。如果不能解决可以委托律师进行处理。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 争取孩子抚养权可以通过以下一些因素搜集证据: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的;三是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如母亲的经济能力及生活环境对抚养子女明显不利的,或母亲的品行不端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或因违法犯罪被判服刑不可能抚养子女的等等。
  •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可以就离婚时子女的抚养权归属以及离婚时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划分问题进行约定,如果能够达成合意可以签订离婚协议,如果不能则可以通过法院诉讼离婚的方式进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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