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老公出轨,为了小三逼我离婚,最后把我起诉了。财产分割该如何分?

离婚
2019-04-06 17:59:59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1、婚姻法要求夫妻履行相互忠诚的义务,反对并且惩罚违反忠诚义务的过错行为。
    2、无过错方应积极搜集证据,按照婚姻法司法解释1,第二条的原则,证明对方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长期的、稳定的共同居住。随后,按照婚姻法46条第二款,要求对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对于共同财产,对方应少分或不分司法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1》2条、婚姻法3条、32条、46条所称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长期的、稳定的,不停的共同居住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6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 《婚姻法》中规定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的情形: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你所说的出轨行为并非是法律规定的过错情形。婚外情的证据即使收集到,在帮助当事人实现诉讼目的方面虽有一定作用,但也不大,因为即使这些证据能证明对方有外遇,但也只能证明过错只发生过一次。此外,有外遇并不代表夫妻感情就一定破裂,所以法院不会因此就判离婚,更无法获得赔偿
  • 一方出轨,离婚财产的分割应遵循的规定:
      
    1、双方协商决定。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时夫妻对财产的分割,双方应在协商一致的原则下进行,不能由一方决定。
      
    2、男女平等。
      依《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不能认为妇女挣的少,就应少分,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
      依《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
      依《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