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的车今天早上被盗了,公安局立安刑事案件,我的车可以得到赔偿吗

刑事辩护
2019-04-06 18:16: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一、盗窃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应当立案。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8年3月26日联合发布的《关于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对盗窃罪的数额标准作了修改: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500元至2000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5000元至2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3万元至10万元为起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盗窃罪“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具体数额标准,并分别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备案。
    2、最高人民法院1997年11月4日通过、1998年3月17日起施行的《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条第2项规定,“盗窃未遂,情节严重,如以数额巨大的财物或者国家珍贵文物等为盗窃目标的,应当定罪处罚”;《解释》第4条规定,“对于一年内人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多次盗窃’,以盗窃罪定罪处罚”。《解释》第6条第1项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接近“数额较大”的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1)以破坏性手段盗窃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
    (2)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3)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1999年2月4日发布的《关于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结合铁路运输的治安状况和盗窃案件特点,现对铁路运输过程中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规定如下:
    (1)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1000元为起点;
    (2)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1万元为起点;
    (3)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6万元为起点。
    二、盗窃罪的特点有哪些 根据刑法第264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1、盗窃犯罪案件多;重大案件多;重刑案犯多。
    2、盗窃价值数额增大。
    3、盗窃犯罪的目标或对象发生巨大变化。 公共财产案件逐渐增多、以银行金库等金融机构为盗窃目标的案件增多、入室盗窃增多、盗窃文物古墓品葬案件增多、盗窃领导干部和个体工商户财产案件增多、盗窃汽车等机动车辆的犯罪频频发生、盗窃医药案件呈上升趋势、盗窃能源等财产案件增多、盗窃农田水利设施和水文设施案件增多、电力设施被盗案件增多。
    4、犯罪手段不断变化。 有预谋有计划的盗窃犯罪增多、以色情为诱饵进行勾引、趁机盗窃的案件增多、利用高科技手段的智能型犯罪逐渐增多。
    5、盗窃犯罪主体发生变化。 青少年犯罪越来越多、共同作案、团伙作案越来越严重、两劳(劳改、劳教)重新犯罪增多、流窜作案十分突出、习惯性和连续盗窃仍然突出、女性犯罪盗窃增多。

  • 一、法律规定一定要赔偿。
    二、不赔偿的后果。受害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犯罪人财产,但如果犯罪人的财产已经转移或者犯罪人本身根本无财产导致法院无法找到犯罪人的财产线索,执行就会陷入僵局,中国向来存在执行难的问题,因为犯罪人可以通过多种手段转移财产(共创和谐,恕不列举)
    三、为了缓解执行难的窘境,很多法院在量刑时会考量犯罪人是否赔偿了受害人损失,如果赔偿,法院会以犯罪人认罪态度良好为由从轻量刑。我国大部分法院都采取此种措施为被害人要回赔偿。这种实质上以钱买刑的行为受到很多人诟病,认为这违反了法律的基本精神。但是就中国的国情而言,这也是无奈之举,受害人为了得到赔偿,通常也接受这样的处理。
  •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99条的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在整个刑事诉讼过程中都可以提出,刑事诉讼过程包括了公安或者检察院进行刑事侦查阶段、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法院审判阶段,因此任何一个阶段都可以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当然,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最终也要由法院作出判决或者调解,因此最终的判决结果需要法院作出。司法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第一百条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采取保全措施,查封、扣押或者冻结被告人的财产。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或者人民检察院可以申请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适用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
    第一百零一条人民法院审理附带民事诉讼案件,可以进行调解,或者根据物质损失情况作出判决、裁定。第一百零二条附带民事诉讼应当同刑事案件一并审判,只有为了防止刑事案件审判的过分迟延,才可以在刑事案件审判后,由同一审判组织继续审理附带民事诉讼。
  • 未成年人刑事案件,是指被告人实施被指控的犯罪时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
    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综合考虑未成年人对犯罪的认识能力、实施犯罪行为的动机和目的、犯罪时的年龄、是否初犯、偶犯、悔罪表现、个人成长经历和一贯表现等情况,予以从宽处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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