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人欠我5万元,现在联系不上了。我手里有一张借据,但没有写还款日期。听说只有两年的诉讼时效。我现在应该去法院起诉他吗?备案的意思是什么少钱?

2022-07-23 19:38: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欠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合同法》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 公民之间的借贷,借款时没有约定还款日期的,出借人可以随时要求欠款人还款,双方之间债务关系不因未注明还款日期而失效。一般欠款纠纷要注意债权的三年诉讼时效。并且出借人在欠款人出具借条的20年内不主张权利的,则丧失胜诉权
  • 追讨债务要搜集和保留真实的证据,比如欠款欠条、还款协议、借款合同、银行转账回单等,经多次催讨无效的话,就要在法定的诉讼时效两年内向法院起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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