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办工作被诈骗十万元,诈骗犯刘某是大姑家的哥哥介绍的,哥哥为军区一个连长,有招兵的权利,他说和刘某曾经办过事(两人同时在招兵中牟利),所以,认为刘某很可靠,我多次从我哥哥处打听刘某有无能力,哥哥均称中间有他,放心,但刘某已经逃往国外,身上的案子很多,此人追回的可能性很小,我哥哥现在不愿意对我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也不说自认和人家办过事了,请问我哥哥在这件事里要负什么责任??

2018-07-31 14:49: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如果多次诈骗未经过处理,累计数额达到一定程度,构成犯罪。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千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
    我国刑法中虽然规定了多次盗窃行为构成盗窃罪,但是并没有规定多次诈骗构成诈骗罪。刑法的入罪原则为罪刑法定原则,刑法没有明文规定是不构成犯罪的。需要指出的是,如果多次诈骗没有进行处理的,可以进行累计计算,如果达到一定数额,公安机关应当以诈骗罪立案处理。
    从律师的专业角度出发,应注意诈骗数额、诈骗次数等问题。根据目前情况,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 最好向司法机关举报,由司法机关调查处理。
      法律依据:
      
    一、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1年4月8日起施行)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和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与“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 多次实施诈骗的,各次诈骗的具体数额相累加,然后按照累加总金额计算量刑标准。n《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n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