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孩子未满十八岁,跟男朋友出去,双方没有发生性关系,女方父母要报警,女方是自愿的,况且女方是因为家庭暴力导致离家出走,现在女方家到男方家,毁坏东西,打砸物品,威胁男方父母跟女孩子,要拼了老命弄死女孩子,现在女孩子不敢回家解决事情,请问如何办,可以报警吗

2019-04-06 19:13:52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提出请求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法律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 1、对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应当予以劝阻调解。对正在实施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住所地居委会、村委会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支持对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的,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的有关法律予以行政处罚
    2、对重婚、家庭暴力、遗弃或虐待家庭成员构成犯罪的,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受害人有权依据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提起刑事自诉,公安机关应当依法立案,检察院应依法提起公诉。
    3、受害人报警,当地公安机关以家庭纠纷为由,拒不出警,轻者属于构成违纪行为,若因公安机关不及时出警,制止家庭暴力,造成受害人受到严重伤情,则拒不出警或报告警情的相关人员,则涉嫌渎职犯罪。受害人有权搜集对方对家庭暴力拒不出警的客观录音等证据,向上级公安机关的督察部门或当地人民检察院提出控告对司法机关之中这种严重不负责的,有损司法机关形象的司法人员的行为予以追责司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43条、45条补充回答:即便是父亲打儿子,警方只要接到报警,就应当依法出警。
  • 男方家暴,维权,最重要的是取证问题。
    这里所讲的证据主要是指,家庭暴力证据、结婚证、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或出生证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财产方面的证据,包括房产证等的原件和复印件。
    三、拿着之前准备好的起诉状2份、证据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份,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或双方居住1年以上的住所地所在的法院起诉离婚,到立案庭办理相关手续。
    四、立案庭审查是否受理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案件,并交纳诉讼费用,回家等通知。
    五、法院受理了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案件后,将在法定的时间内向对方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及其他材料。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六、离婚调解是法律规定的必经程序,所以如果对方同意离婚,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离婚调解,也可能是在庭前组织调解也可能是在开庭时首先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调解成功的,发民事调解书。如果不同意离婚或者调解不成功的将继续开庭。
    七、开庭时,双方都可以委托律师或其他代理人,法院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诉讼请求判决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对有关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做出判决。
    这时,法院可能判决离婚也可能判决不予离婚。一般对于第一次起诉离婚的,被告又不同意离婚,法院会判决不予离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十三条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接到家庭暴力投诉、反映或者求助后,应当给予帮助、处理。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单位、个人发现正在发生的家庭暴力行为,有权及时劝阻。
    第十四条 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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