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对方开车撞了我的腿。医院的检查结果是半月板损坏了两次。我将在未来3-10年内接受手术。如果对方现在想解决这件事,他应该付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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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费。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
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结案后,仍需继续治疗的,按照治疗的必要费用给付。
2、误工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3倍以上的,按3倍计算。
3、交通费。按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所必需的交通费用,一般也应包括在内,但最多不超过3人。
4、住宿费。按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对当事人亲属为参加处理交通事故所必需的住宿费,一殷也应包括在内,但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的部分,不计入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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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