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了个门市,我和开发商是协议贷款买的,我交了首付,可是过了3个月了他们没有催我办理贷款,我这的房子贷款买的都办完了,可是我这还没办,我手里就有张购房协议书,我想问问是不是他们吧房子抵押出去了,然后又卖给我了不给我办理贷款?我是不是被骗了啊 ?我该怎么办呢?

2019-04-06 20:05:31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首先 买房要贷款的话 需要卖方同意 然后 买卖双方的夫妻双方 携带身份证 户口本 结婚证 买方的收入证明 银行流水 卖方的房产证 契税发票购房发票到银行办理贷款 贷款受理后 买方将首付款打给卖方 不打也行 双方协商 银行在受理贷款业务后 会在3个工作日之内下达承诺函 这个承诺函非常关键 卖方需要收好 因为这是你拿钱的证明 承诺函一下 双方便可以去银行办理过户 到时候需要银行给您办理贷款的工作人员出面才行 并且带着承诺函过来

    在承诺函下达之后 银行会在五个工作日内给卖方放款 到时候即使卖方的房子已经过户到买方名下了 但现在是银行给您钱 买方去还贷款 所以您完全可以放心 除非银行倒闭 即使更糟 买方不还款跑了 银行追查的也是买方 跟您就没有任何关系了 所以完全没有任何风险。
  • 抵押贷款的贷款条件:
    有合法的身份;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
    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
    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
    已购且办理了房子抵押贷款的,原房子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
    能够提供贷款行认可的有效担保;
    贷款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   拆迁有抵押权的房屋如何补偿  迁设有抵押权的房屋,抵押人与抵押权人应当按《上海市房地产抵押办法》的规定,就抵押权及其所担保债权的处理问题进行协商,并向拆迁人提交有关书面协议后,被拆迁人方可取得补偿款或者安置房屋。  抵押人和抵押权人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货币补偿,并将补偿款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
  • 房产抵押贷款是一种很好的贷款方式,但并不是所有的房子都可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在此总结了十种不能办理房产抵押贷款的房产,和一种贷款时抵押受限制的房产。下面由法律经验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   
    1、公益用途房屋   根据有关规定,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公益设施,不论其属于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还是个人,都不得抵押。   
    2、小产权房   小产权房只有使用权,没有房产证所赋予的所有权。银行自然也不接受抵押贷款。   
    3、未结清贷款的房子   已经办理过一次抵押贷款的房屋还能再次抵押吗?在第一次抵押贷款时,银行已经拥有了这所房产的他项权利。而法律不允许两家银行获得同一所房屋的他项权。因此答案是否定的。   
    4、房龄太久、面积过小的二手房   银行对于二手房抵押贷款的条件是苛刻的,大多限制在房龄和面积上。一般房龄在20年以上,50平方米以下的二手房,许多银行是不予放贷的。   
    5、未满5年的经济适用房   未满5年的话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银行同样无法取得他项权利证,不能办理抵押贷款。   
    6、部分公房   如果无法提供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或者不能提供央产房上市证明,也无法进行抵押贷款。   
    7、文物保护建筑   列入文物保护的建筑物和有重要纪念意义的其他建筑物不得抵押。   
    8、违章建筑   违章建筑物或临时建筑物不能用于抵押。   
    9、权属有争议的房子   权属有争议的房子和被依法查封、扣押、监管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的房子,不得抵押。   
    10、拆迁范围内的房子   已被依法公告列入拆迁范围的房地产不得抵押。   最后,除了以上几种不可以用作房产抵押贷款的房产之外,还有一种抵押是收到一定限制的房产。即以享有国家优惠政策购买获得的房子不能全额抵押,其抵押额以房地产权利人可以处分和收益的份额比例为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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