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签了一份三年的合同。合同还没有到期。我不想工作。我必须为辞职支付违约金吗?

2022-07-24 16:22: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7条、第38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18条的规定提出辞职,除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外,不需要支付违约金。《劳动合同法》第22条: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25条: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辞职是不需要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的,但在服务期或者劳动违反竞业限制等情况除外
  • "劳动合同违约金赔偿标准是什么 约定违约金的基本原则:一是违约金的数额应考虑双方当事人(特别是劳动者)的承受能力;二是约定违约金时双方要对等。 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
    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如果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要求支付的违约金偏高,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诉,仲裁委员会可以根据劳动者的违约程度、实际收入水平、用人单位的损失等情况综合考虑。
    对于违约金约定偏高显失公平的,仲裁委员会可以酌情降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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