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人打至右眼眼球爆裂,通俗的说就是右眼瞎了。现在虽然已经出院,但是眼睛还在定期复查(半个月一次复查)。右眼恢复到一定程度后,需再次手术。警察未立案,施暴者没有被抓。警察未立案的理由是未做伤情鉴定。在事发至今3个多月,在强烈要求下,警察让受害者自己写了伤情鉴定申请,提交到了分局。分局法医只是拍了照,留下了受害者提交的资料。但是说现在鉴定不了,说等眼睛恢复再鉴定。请问伤情鉴定需要等眼睛完全治愈吗?这又不是伤残鉴定呀!伤情鉴定有没有时效限制?伤情鉴定不出来,那警察就一直不抓人?受害者要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什么时候介入合适。请仔细回答,受害者需要请律师!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