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丈夫经常遭受家庭暴力,所以我已经离家工作了两三年,分居了。现在他不同意回来后离婚。他有个孩子,没有给我他的户口簿。我能提出单方面离婚的上诉吗?

离婚
2022-07-25 07:11:2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因为家庭暴力起诉离婚的一方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提交起诉状,写明请求准予离婚的诉讼请求和诉讼理由,并提交能证明对方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等。法院受理案件后进行审理,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