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如果乙方想在合同期满前终止合同,是否只需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甲方?

2022-07-25 16:36:4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符合《劳动合同法》第36条、37条、40条等相关规定的,终止劳动合同需要提前通知,其他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执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对应的经济补偿金或者赔偿金的,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协商一致 ,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 根据劳动合同法,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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