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3月15日,他先后借了350000元,还没有还本付息、口头约定的利息,然后两年后又借出了原来的欠条?约定解释未偿还本金加利息,没有具体说明利息金额,可以索要利息吗?

2022-07-25 16:47:5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未约定利息的民间借贷在正常期限还款的,视为不用支付利息;逾期还款的,在还款期限内的利息无需计算,但需要支付逾期部分的利息。《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
  • 当没有约定利息或约定不明的情况下,能不能主张利息,是存在多种可能性的,要结合具体的案情分析。对于自然人之间借款的则不一定都要支付利息,当事人可以约定支付利息,也可以约定不支付利息,或者当事人对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也视为不支付利息
  • 未约定利息的借条,债权人不能在要求还款时向债务人索要利息。如果借款时约定了还款期限,或者虽然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但是债权人已经催告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还款的,债务人过了期限仍不还款,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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