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一个临时工在这里打磨我的眼睛。早上,有人帮他洗了眼睛。中午吃饭没什么。下午,他又做了一个下午的工作。第二天晚上9点,他儿子打电话给我,说他的眼睛受伤了。这是工伤吗?

工伤索赔
2022-07-25 16:52:4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上班时间中午吃饭的时候忽然死亡可以申请工伤鉴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 报警处理并提交证据
  • 上班期间去吃饭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需要视情况而定,如果属于正常的、合理的生理需要,是为了实现工作效率所必要的生理活动可以认定为工伤,如果属于其余情况不认定为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三至七项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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